⒈ 宣布对方的罪状,进行公开谴责。
英condemn; denounce;
⒈ 宣布对方的罪行而进行讨伐。
引语本《国语·晋语五》:“是故伐备钟鼓,声其罪也;战以錞于、丁寧,儆其民也。”韦昭 注:“以声张其罪。”《三国演义》第二二回:“郭图 进曰:‘以明公大义伐 操,必须数 操 之恶,驰檄各郡,声罪致讨,然后名正言顺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