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甲子和乙卯。古以为忌日。
引《左传·昭公九年》:“辰在子卯,谓之疾日。”杨伯峻 注:“甲子 为 商紂 灭亡死日,见《汉书·律历志》引《武成》与《史记·商本纪》;乙卯为 夏桀 亡日,见 孔 疏。当时人因此以甲子、乙卯为疾日。疾日即忌日。 《礼记·玉藻》谓于此二日食粗粮菜汤,亦可证甲子、乙卯为忌日。”《汉书·翼奉传》:“北方之情,好也;好行贪狼,申子主之。东方之情,怒也;怒行阴贼,亥卯主之。贪狼必待阴贼而后动,阴贼必待贪狼而后用,二阴并行,是以王者忌子卯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