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辗转贩卖。
引《史记·平準书》:“令远方各以其物贵时商贾所转贩者为赋,而相灌输。”明 谢肇淛 《五杂俎·地部二》:“山右 或盐,或丝,或转贩,或窖粟,其富甚於 新安。”清 唐甄 《潜书·两权》:“百金之贾,必有居处,以安妻子,固管籥,结邻里,无盗窃之虞,乃可以转贩於四方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