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按法律不可宽恕。
引《清史稿·刑法志一》:“强盗分别法无可贷、情有可原,歼渠魁,赦胁从之义也。”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《辛亥革命·徐锡麟安庆起义清方档案》:“﹝ 马子畦 ﹞实属甘心从逆,法无可贷,应请即予就地正法,以昭炯戒。”